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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成立清明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 时间:

陕民办发[2008]34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

从今年起清明节是国务院法定节日,为切实加强清明节祭祀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领导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度过一个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节日,省厅决定成立民政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民政厅清明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民政厅清明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民政厅清明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负责处理清明节民政厅职责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导各地民政系统开展清明节应急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郭青凡

副组长:王     秦建唐

  员:王富孝   董亚明   马海西

            卢宗让   李世荣   赵安玲

    二、         民政厅清明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政厅清明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承担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各相关部门应对民政厅职责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一)办公室人员

主任:王富孝

成员:李世荣  赵安玲  任慧丽    

   贺国伟  刘文杰     

(二)具体职责

1、在民政厅清明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发挥民政应急管理工作的运转中心作用,当好厅领导处置清明节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谋助手。

2、协调制订并组织实施民政厅和民政系统清明节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厅领导对民政系统清明节突发事件和紧急要情进行快速协调和处置。

    3、承担民政厅清明节期间每天24小时的总值班工作,保

证与厅领导、省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的联络畅通,报送紧急重要事项,协调办理政府办和本厅有关决定事项,督促政府办交办事项和厅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

    4、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清明节期间各类应急信息,协调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清明节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调查核实、信息发布等应急保障工作。

    5、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值守应急事项。

各市民政局、杨凌区民政局要根据省厅的通知成立相应的清明节应急领导办事机构,做到管理有序,联络畅通、运转高效、信息快捷、应对有力,工作到位。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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