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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殡葬管理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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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殡葬管理条例》得到贯彻实施,完成了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好事。眼下全国已基本普及火葬(少数民族除外),完善殡葬管理,势在必行。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重“火”不重“葬”的现象十分突出。原本“火葬”为节约土地的目的并未达到,一个个坟头仍然占据着有限的土地资源,一群群墓地依旧制约着规模化生产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为此,本人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公祭馆”。公祭长廊中设置上下数排空格安放骨灰盒,骨灰盒前竖着立式小镜框,相片下面写明死者的姓名及大致情况,各个空间进行编号,用布遮拦,家属悼念时卷起。总体使用大的遮栏,每逢清明节全部开放,供集体公祭。“公祭馆”可适当保存一些资料,尤其是对社会有重大贡献和品德高尚者的资料,专管人员向来悼念的学生和游人讲述他们的事迹,以便增强学生和青年人的爱国感和民族自豪感,以推进爱国教育和文明教育。同时,也有利于小城镇建设。

  (二)进入“公祭馆”的骨灰盒以统一制品为好,避免相互攀比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存放骨灰盒不宜收费,管理人员应从膨胀的乡镇政府中抽调或轮岗,建馆费用可多方筹措。

  (三)应为少数民族规划公墓地,其中自愿火葬者国家应给予适当奖励。

  (四)规范火葬场建设和操作行为。由于我西华县下放给私人建火葬场,选址又距离村庄太近,为节省开支,烟囱建得很低,村民在家里都能闻到刺鼻的气味,更不用说下地干活了,群众叫苦不迭。

   总之,殡葬改革利国利民,大势所趋,但应该组织好、管理好。让殡葬管理真正为四化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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